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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送你一朵小红花(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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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没有?

只有一个解释。

他落选了。

我抬步走到成排的书架旁。

社会学的书架很好找,他搬了太多书,所以有个书架空了一大排。

我随手打开一本,里面都是一些乱码,什么也没有。

阿花问:“你在找什么?”

我:“一般的申请要么落选,要么有个最佳参与奖。他追求终身荣誉,说明他对荣誉非常在乎,不管是落选的通知还是参与奖他一定会好好留存,作为激励。”

说着,我找到最后一排压箱底的一本大部头。

打开,一封落选通知轻飘飘落下,而在通知书的反面,盖着一朵邮戳似的小红花。

很小,像奖励幼儿园小朋友的那朵红色小花。

这朵红色小花有着诡异的吸引力,散发着诱人的气味,让人忍不住……伸手把它摘下来。

我鬼使神差地伸手去揭下这朵花。

“你要抢我的小红花吗?”

冷不丁的,图书馆的喇叭滋滋啦啦地发出声音。

一眨眼,小红花变成两朵。

再眨,三朵。

几乎是一瞬间,小红花密密麻麻凭空盖满了整个通知单,像红色血流一样流遍整本书,书架,浸满整个地面。

与此同时,所有电脑人放弃了“扮演”自习人的行为,齐刷刷起身,屏幕喇叭和广播声重合:

“老师说了,得不到小红花的都是坏孩子,我们不要和他玩。”

“我一直都很努力,都很认真地听话,为什么我还没得到终身荣誉?”

“你会瞧不起我吗?”

“你你你要要要抢抢抢我我我我的小红红红红花吗吗……”

我:啊。

电脑人之所以被键盘吞噬,是因为想得到小红花啊。

他努力了八年,但发现脑袋里空空如也,科研陷入瓶颈,什么也写不出来,但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告诉他必须得到小红花。所以他的被电脑和红花吞噬了。

哪怕屏幕上一片空白文档,他都要装作努力的样子在图书馆坐满一整天。

“卧槽。”

阿花的惊叫着:“图书馆挂的整墙的挂画都变了!”

诡异红光闪烁,正面墙都变成了硕大的红色花骨朵,它在瞬间绽放,花瓣不断向外打开,层层叠叠,露出黄色的花蕊,白色的牙齿,枝叶在墙上抖动,几次移动后居然从墙上剥开了!

红花跳了出来!

我手指传来“咔哒”一声,揭下的那朵小红花张大嘴巴,把我整截手指都吞了下去!

我干脆连整根手指都甩掉,大步跑下台阶,对阿花大吼:“不要碰红花!!!”

楼梯开始被红色浸染。

“现在怎么办?”

“花是污染源!既然花能自主繁殖,那么一定有一朵母花!想办法把它毁掉!”

阿花嫌弃地踩掉快要到脚边的花,几乎崩溃:“这么多花!去哪里找?”

“看客人身上!既然他把奖状随身带,那么最初的那朵小花他也会带在身上!”

阿花立马回去扒拉还在红花海里一动不动敲键盘的电脑人,上下翻找:“他兜里比脸都干净!什么都没有啊!我总不能扒衣服吧?”

“脸?”

我一路狂奔而下。

“他在乎脸面,你要不看看他脸上有没有?”

阿花无语,甚至拍了拍屏幕:“他的脸是电脑屏!你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什么?”

有红花吞掉我的脚。

好麻烦。

我拔出脚,单腿一蹦一蹦跳到客人面前,上下打量着他的脸。

这是一张只有空白论文的脸。

不。

屏幕的红灯还亮着,显示屏幕早就故障了。

“要不我们敲开看看?”

“蛤?”

“那你会拆电脑?”

“我不会。”

“‘那不就结了。”

我拿着我的腿骨,一把撬开电脑人的屏幕脸。

屏幕碎掉,里面露出一朵泛黄的红色的小贴纸。

“幼儿园的红花在他的记忆里。”

我撕掉小红花。

先是啃我腰的花开始枯萎,然后图书馆开始坍塌,紧接着,电脑人的脸屏幕碎得更裂开了。

“先出去。”

我趴在阿花肩上,指挥这个四肢健全的废物把我和客人扛出去。

再生就是好啊。

我也想再生。

动不动就废掉的腿脚挺不方便的。

阿花把我们拖出来的那刻,图书坍塌了。

客人架在阿花背上,一动不动,看上去像死了一样。

“我们把他脑袋砸了,他会不会死啊?”

阿花把客人放下。

我把被啃了一点点的腿脚试图安好:“人没了脑袋应该会死吧?”

“那我们……”

“给他再找个脑袋?”

阿花沉默了。

“你觉得他想要个什么样的脑袋?”

阿花:“你们丧尸对尸体和死亡的接受度这么荒诞吗?”

我腿被啃得一长一短的,走起路来像个跛子,干脆把另一只脚也砍了一点点大腿骨。

很好,两条腿齐平了。

我走到外面,摘下一朵红色玫瑰:“既然他脑子里想要一朵小红花,我们就给他一朵真的花当脑袋怎么样?”

阿花:“哈!看不出来你还挺幽默。”

我一本正经:“我在说实话。”

说着,我把红玫瑰插在客人空荡荡的脖子上。

您猜怎么着?

他活了。

*

“所以,这就是他醒来以为自己是一株植物的原因?”

老板听完我们的讲述,看着脑袋已经变成一朵红玫瑰的客人瞠目结舌。

我点头:对。

不得不说,客人换了朵玫瑰花脑袋,穿着黑色西装的,拎着电脑包的样子还怪帅的。

只是他以为自己是一株植物,所以醒来后表示只想喝酒,根本不想走,懒得动弹。

阿花店花地位不保。

……话说有谁能争得过一朵花的美貌啊。

话又说回来,有谁家植物靠喝酒生存啊?

这货就是想赖账吧?

“我有个一个好主意。”

身为一名好员工,我多么擅长为老板建言献策。

“店里还缺盆盆栽,当玫瑰花客人在角落当株迎宾的植物挺好的,既能装饰店面,还能让他打工还钱。而且,我们店里客人喝剩的酒也不会扔掉浪费。一举三得。”

老板满意点头:“小A,你在丧尸王手底下真的只是一名普通员工吗?这么黑心,不当吃人销冠真是屈才了。”

谁知道。

普通丧尸A最擅长遗忘也最擅长被人遗忘。

如果我真的很厉害,前公司也不会放我走,我应该也不会来到这个地方吧?

就这样,玫瑰花客人成了我店迎宾花,被人称赞时花和叶子都在迎风招展。

新来的客人们都亲切地叫他“小玫瑰”。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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