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初被他揪得喘不过气,直嚷着“快放手”,好容易才松了一口气。他见齐御风脸色铁青,急忙回忆暮春的来历,所谓急中生智,可算想起这只鸟是怎么来的。
那是他们第一次来京城的时候,陈三月陪着他到处游玩,在一条小巷捡到的鸟。当时暮春只是雏鸟,看不出是个什么品种,受伤躺在角落飞不起。陈三月一时好心,百般央求张子初救治这只小鸟。
张子初素来喜好养护花鸟,也有救治的心得,见他央求就起了戏弄之心,借机揩油,弄得陈三月又羞又恼。
而后这只鸟就被他们从京城带回山北,视作二人的定情信物一般,被好生珍爱。
之所以给鸟取名暮春,也是因为张子初打趣他,从“暮春三月,莺飞草长”演化而来的二字。
张子初见齐御风怒火中烧,连忙想到这鸟明明在山北,现在来了京城,陷是原主带来的。他连忙道:“齐将军误会了,我既千里迢迢从山北把暮春带来京城照顾,怎会将之变卖?”
齐御风敛容道:“那为什么往日它见我都会飞来,今日却不见踪影?刚才见你院中如此安静,打听之下才知那些花鸟已经被卖去大半。”
张子初对着眼前近在咫尺的脸,心中暗道:“为什么凶巴巴的也这么帅,可惜是个受。”
现在不是花痴的时候,他对着外面喊了几声,常春果然破门而入,见齐御风在此,也是吓了一跳。
“齐将军,你怎么在这?”
张子初不等他再问,连忙打断:“暮春呢,快把暮春领来。”
“少爷,你不是说变卖所有花鸟吗?下午我找到一个鸟贩,把暮春和其他诸鸟都交给他了。现在府中只余下极为名贵的几只鸟,因他鸟贩出不起价钱,故而都先留着。”
眼见齐御风脸色铁青,张子初先发制人,喝道:“混蛋,我只让你卖鸟,但怎么可以连暮春也一起卖!”他见齐御风的脸上现出嘲弄之色,连忙补了一句:“你不知道齐将军很喜欢暮春吗?赶快去找鸟贩把暮春赎回来,送给齐将军。”
他连忙狗腿的对着齐御风道:“没想到将军这么喜欢暮春,若你早点告知,我定已派人将它送到你府上。”
齐御风没有答话,却是定定看着他,似乎在思考他的话是否可信。
趁此机会,常春已经拉着张子初到一旁,小声说道:“公子,齐将军第一次来我们府上就很是喜欢暮春,你却对他说这鸟是你心爱之物,望他离鸟远些,莫要不小心伤到它。”
张子初尴尬不已,没想到还有这等事,只好对常春道:“闲话少说,你快去找那鸟贩,把暮春领回来再说。”
常春点头答应,又看了一眼齐御风,这才缓步离去。
院子里一片静寂,张子初想要说什么又不敢开口,只好坐回桌上继续用膳。他也不敢把齐御风赶走,心中盼着常春速速把鸟领回方好。
古代的厨子果然不同凡响,煮的饭菜比他专门去吃的美食餐厅都要好吃许多。
他正夹起一只蹄膀要啃,忽见齐御风目光炯炯的看着自己,连忙道:“齐将军用过膳了吗?不如留下来一起吃?”
“以前你从来不爱吃这些。”
齐御风的声音很低很低,张子初差点没有听见,但好在四处寂静,可算听明白了。
不等他有反应,齐御风忽然一脸心酸,自嘲的笑了笑:“原来你真的失了记忆。”
说完话,他已经越墙而出,仿佛不曾来过。
张子初揉了揉眼睛,见他真的走了,听他刚才话中怅然若失的语气,便有些不忍。
想他上辈子死得如此委屈,好容易重生成了威风凛凛的将军,遇到自己正可报仇。没想到运气不佳,“负心人”已经失去记忆,便是将人杀了也没有意义。
张子初庆幸自己脱险,又不免对陈三月生起几分怜惜之情,到底是一个可怜人。好在如今齐御风的身份等同开挂,满朝也没什么人能让他受委屈。
他等了约莫一个时辰,见常春还未回来,便熄了蜡烛准备就寝。古人睡觉也很麻烦,尤其去净手尤为麻烦。
小厮带着他七拐八拐找到地方,想要上前伺候却被喝阻。张子初知道原主习惯衣来伸手,但这样也等于没有隐私,他实在不愿意被一个陌生男人碰来碰去。虽然这个男人,也就是现在跟在身边的小厮,看起来也就十五六岁。
这在现代几乎是虐待童工了,在这林府有不少这个年纪的小厮。这样一想,他决定明天把府里的人裁撤些许。想到这里,他又觉得奇怪,为什么除了厨娘和粗使丫头,自己身边没有近身伺候的丫鬟。他记得书里有一个喜梅,原主这种大少爷怎么会缺丫鬟?
他决定回头问问常春,又不免想起依他所言,这宅子也是向人借的。这样一来,不管外调还是在京中长住,他总要设法换个地方。在别人的宅子里总难免束手束脚,尤其那个林如晋对自己还有别样的心思。
他虽然也是一个断了袖子的,但在齐御风的眼皮子底下,是决计不敢再有什么谈恋爱的念头。何况万一哪天穿回去,那对方要被坑惨。最重要的是古人的三观,大概率是和他不合的,所谓男宠大约就是众人眼中的玩物。想要爱情,大约是没有的。
想他做了那么多年单身狗,如今在这古代搞不好孤独终老,又难免有些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