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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天涯房地产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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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法律规定:“诸占田过限者,一亩笞十。”

意思是买地超过指标的,得挨板子,每超出一亩指标,挨10大板。

虽然古代开发商没有现如今的开发商这么“牛”,环境和政策对他们都不太有利,但是在拆迁问题上,始终还是开发商们占优势。

就比如窦乂,他就知道要搞房地产,首先得朝上有人,于是傍上了当朝太尉。

古代拆迁过程更为暴力,因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国家要用哪里就用哪里。

当然,在古代,也不乏一些民主的君主。例如北宋元丰六年(1083年),开封外城向外拓展,规划中的新修城墙要占用120户居民的住宅,宋神宗让开封府制定拆迁补偿计划,开封府写报告说,总共需要补偿款两万零六百贯,平均每户至少能拿到补偿款171贯。

03

关于契税、物业税或者房产税,其实也不是现在的创造,或者纯粹的拿来主义。

早在东晋时期,就开始收契税,当时叫“散估”,这也是中国第一个有据可查的契税。

其后,几乎所有朝代都有契税。

唐初魏征等人写出了房产税的实质:“其实利在剥削也”——当时“剥削”没有现今这么贬义,与“增加财政收入”是一个意思。

从税率上看,东晋税率为4%,隋唐税率是5%,宋代4%,元明清三朝基本是3%。我们现在的契税大户型也是3%。

万历三十三年,利玛窦在北京宣武门附近买了处房子,他在意大利、葡萄牙、印度都呆过,那些地方并没有“契税”这一说,所以他也没有去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大明律》规定:“凡典买田宅不税契者,笞五十,仍追田宅一半价钱入官。”好在利玛窦同志上面有人,托了户部官吏,最后交了一笔可观的滞纳金了事。

相比之下,“物业税”这税种兴起较晚,而且断断续续。

公元783年,唐德宗向长安城内拥有房产的市民开征物业税,叫作“间架税”,乃是按照房屋的等级和间架计税,上等房屋每年每间缴纳两千文,中等房屋一千,下等房屋五百。

结果民怨载道,当年深秋五万军兵哗变,口号就是“不税汝间架”。

迫于压力,784年唐德宗废止了这个税种,也就是说,中国第一个正规的物业税仅仅活跃了半年就夭折了。

到了五代十国,梁唐晋汉周的每一代帝王都曾征收物业税,不过鉴于“间架税”惹过乱子,改叫“屋税”。

北宋物业税不是常设税种。南宋由于军费困难,每年两次向城乡居民征收屋税。

元代,不叫间架税或屋税了,改叫“产钱”,按地基面积征稻米若干或折成钱若干。

明朝,物业税不常设,江浙地区小范围征收过一段,叫“房廊钱”。

清代,物业税也不常设,往往临时征收,比如1676年由于对吴三桂用兵,朝廷财政紧张,康熙下诏“税天下市房”,规定“不论内房多寡,惟计门面间架,每间税银二钱,一年即止。”

算下来,是只对门面房征税,二钱税额相当于两斗大米或七斤白糖的价钱,不多。

总而言之,无论是间架税、屋税、地基钱、产钱、房捐,都是不折不扣的物业税。只不过,它们与国际上通行的物业税是不同的——不是为了调节需求,而是单纯地敛财。

然而,物业税在古代中国并不能成为常设税种,因为这个税是纯粹的苛捐杂税,税又比较重,很容易激化矛盾,直接结果是百姓吃不起饭,太容易导致大规模的农□□动,所以很难持续征收。

04

言及公房和廉租房系统,最是宋朝搞得好。

宋朝原则上不分房,京官无论大小,一律租房居住,宰相那样的高干都是如此。

偶尔有“赐第”,只照顾部级领导和有军功的将军。算起来大家的住房自有率不高。

南宋初年,大量流亡人口涌进杭州,三十平方公里的杭州城一度住了一百万人口,人口密度接近上海浦西。因人多地少房价高,居民普遍租住公房。

除了大规模公房出租,宋朝还有住房救济体制:

一是灾年对租住公房的市民减免房租;

二是政府建房(福田院、居养院)免费安置流民和赤贫民众;

三是修建比公房条件要差的简易房,但是租金更低,堪称“廉租房”。

此外,宋朝还有安济坊——慈善医疗,还有漏泽园——安葬无人认领的尸身,比较有人性。

如果是公务员的话,生在元代也还不错。建国开始,就给半数京官和所有地方官分了房,叫“系官房舍”。一般分不到的市民以自主建房为主导,但是盖房不用买地,政府批给一块官地,然后每月交一次租金,时称“地基钱。”

满人刚进北京那会儿,也给领导们分房子。

一品官二十间,二品官十五间,三品官十二间,四品官十间,五品官七间,六、七品官四间,八品官三间,不入流小军官每人两间。

按照每间十五平方米估算,从一品官的三百平方米、到小军官的三十平方米不等。

廉租房主要由寺观经营。土地由政府划拨,建房资金由民众捐献,房产维护可以从香火钱里冲销,僧尼道士理论上讲不以盈利为目的,再加上信仰需要,正适合执掌这项半慈善业务。

大都市的庙宇常有上千间客房,供应试的学生、出门的商旅和遭了天灾的百姓临时居住。

《西厢记》里张生和崔莺莺在山西停留一整月,在那永济县普救寺里,莺莺住西厢,张生住东厢,该故事充分说明:在廉租房里也可能发生爱情。

到了明清两代,又多出个廉租房的来源,便是会馆。在这异乡人建立的聚会场所里,客房租金相当便宜。顺治十八年建于北京的漳州会馆,福建人来租住,只象征性地收取租金:每月三文钱!

05

历朝历代,哪朝买房最容易呢?

南北朝最不靠谱,贫富相差极为悬殊,普通居民收入只有几千,房价则是几百万。

谢灵运那样的大财阀“左江右湖,南北二山”,房价都被他们给炒上去了。

唐朝不用说啊,我们都知道“居长安,大不易”,而且士大夫时兴攀比,为了写诗题名好看,非得有个别墅不行。

比如王维有辋川别业,岑参有南溪别业,杜牧有樊川别业,就是白居易本人,后来也在洛阳买了十七亩地,修了个“履道园”。

宋朝文人叶梦得说:“人未有无产而致富者也。有好便田产,可买则买之……勿计厚值。”这话一再被地主老财们重复。

有点闲钱,就买房子置地,不惜一切代价。

明代买房也不是件容易事。

《金瓶梅》第五十六回,西门庆的结义兄弟要买房,朋友帮他算了算帐,“一间门面,一间客座,一间床房,一间厨灶——四间房子是少不得的。论着价银,也得三四千多银子”。

小户型房子,要三四千两银子。而清河县县令,从七品国家公务员,每年薪水不过三百五十两。就是说,就算县长去买房,如果不贪污的话,需要十年不吃不喝才能攒够房钱。

明代楼市虚火上延,与攀比之风分不开。尽管明太祖规定,任何人不得超越等级建房,例如居民门窗不得使用朱红油漆;庶民住房不得超过三间;功臣宅邸两边可以保留五丈空地;军民房屋不许建成五间或九间;寺观庵院不得使用斗拱。

但如小说里所说,庶民西门庆“现住着门面五间到底七进的房子”,超标超大发了。

嘉靖年间,大家纷纷打肿脸充胖子,浙江人的房子必须带客厅了,江西人的房子必须带兽头了,江苏人的房子里必须摆上时尚家具和精美古玩了。明朝中叶,北京的地皮已经涨到每亩纹银两千两,就是折成人民币也有好几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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