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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红油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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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才逛了一小半,战利品倒是不少,肚子也给逛饿了,安斯年就近找了家快餐店囫囵了一顿,大中午的,甩开长腿接着逛。

午后的动物区比想象中的安静,他身侧的一家水族馆前,近百个玻璃缸泛着粼粼波光,穿胶皮围裙的老板娘正在用纱网捞鱼,水珠溅到旁边“热带鱼特价15元”的硬纸板招牌上,晕开了一团墨渍。

“靓仔,买鱼嘛?喜欢哪个品种,随便看。”

“……锦鲤。”安斯年蹲下身,手指悬在水面半寸处,箱子里的锦鲤争先恐后的聚拢,一尾黄金龙凤直接跃出了水面,冰凉的鳞片擦过他的手指,鱼鳍扫起的水花沾湿了他的手心。

“唉,这个好,想要什么花色的?黑金镇宅、白金起运、黄金招财嘛,看你心水咯。”

“……就刚才那尾黄金龙凤吧,再挑一只配对就行。”

回头民宿开了,用大瓷盆养在前厅,好看又吉利。

“好哒,想招财是吧?一对黄金龙凤收你六十八,一路顺一路发啊!”

老板娘嘴上报价讨个口彩,手里快准狠的捞出一对黄金锦鲤,安斯年用神识感应了一下,那么一大堆颜色近似的鱼苗中,她居然完全没认错,碰过自己手指的那一尾,正乖乖的躺在她的纱网里。

这技术,相当娴熟了。

安斯年跟着老板娘去前台扫码打包,一路走过,无论走到哪里,身侧缸里的鱼苗就会聚集到哪里,有过于激动的,还会拿脑袋撞在缸壁上,发出“咚咚”的声响。

老板娘啧啧称怪,“这些鱼苗仔,平时很怕生的,今天搞的什么鬼?难不成靓仔你刚刚喂了它们鱼食?”

安斯年笑了笑,没答话。

是他体内木系灵气充盈后开始弥散的原因吧,动物植物都会很乐意亲近他,植物的动作太过缓慢还看不出什么异常,小动物们开心起来,动静儿就稍微大了点。

接过充气后装了鱼苗和水的塑料袋,“滴”的一声付过钱,安斯年继续向前走。

买鱼是临时起意,他其实是想要只狗。

狗狗是他最喜欢的动物。

十一岁之前,他跟着阿公还住在瑶寨里的时候,养过一只叫做“饼饼”的小土狗,每天会跟着他一起上学,等他进了教室,小狗就在校门外一直等,一直等,等到他放学再一起回家,从小学到初中,没拉过一天。

饼饼在安斯年高二的时候无疾而终,那会儿他已经跟着爸妈到了Q市,没能亲自送行。

从阿公电话里得知消息的时候,他把自己哭成了个猪头。

穿到了九嶷,建了洞府第二天,他就收养了一只灵犬,起了个名字叫做“沙姜”,那家伙看家护院之余也跟着一块儿修行了,用了二百八十年才成了精,化掉了喉咙上的横骨,可以口吐人言,但还没能化形。

也不知道他被天劫这么一踹,沙姜没了主人,现在会是怎么个情况,已经化形了么?

化了形,又是个什么模样……

挨着水族馆的是鸟市,安斯年从一排排藤编鸟笼前经过,虎皮鹦鹉“啾啾”的叫声夹着画眉的清啼,还混着八哥“你好”的学舌音,像一场毫无配合度的儿童合唱,混乱却也清脆有趣。

有一种叫做“凤头金丝雀”的,模样呆萌极了,锅盖头似的发型遮住了小眼睛,头一低,活脱脱的鸟中小社恐。

尤其是白肚皮黑灰色头盖的那一只,颜值最高,安斯年逗弄了两下,简直有了种带它回家的冲动。

可是没办法,暂时还顾不上,他悄悄凝结出一粒木灵珠,用指尖送到笼子边,白团子嘴一啄,秒吞了。

随手散出一点仙缘的安斯年离开鸟市,直奔了下一家犬舍。

这里飘着淡淡的玉米淀粉的味道,还有一些人工去味剂的味道,至于狗狗的味道,太过熟悉,他已经说不上是香还是臭了,几乎可以无视。

大几十个不锈钢笼子分散着摆在四周,安斯年的运动鞋刚刚踏上防滑垫,“嘤嘤”“嗷嗷”的奶狗叫声此起彼伏。

左边笼子里三个月大的博美正用粉爪子扒拉着笼壁,两颗乌黑的圆眼珠子水汪汪的,蓬松的尾巴摇的飞快,一扫而过时像团晃动的蒲公英。

右边笼子里的柯基幼崽,被兄弟姐妹们挤成了姜饼色的毛团,短腿在刨花屑里蹬出了小坑,立着毛茸茸的耳朵可怜兮兮的看着他。

穿着件荧光绿T恤的摊主正用针筒给一只柴犬幼崽喂奶,赤褐色的小家伙前爪抱着奶嘴,喉咙里发出满足的呼噜声,可眼睛也一样直勾勾的盯着他。

还有不远处几只纯白的萨摩耶,再远一点蓝褐异瞳的边牧,一脸凶相却露着温柔祈盼的法斗……

这可要了命了。

安斯年感觉眼睛都不够用了,哪只他都觉得超可爱,选了哪只他都觉得对不起旁边的,他都成年这么久了,为什么还不能全都要呢?

他开始幻想,左手柯基右手边牧,头顶柴犬,膝盖上窝着泰迪的美好日子……

电话铃声及时泚醒了他。

是冯乐乐打来的。

“年仔,房源有消息了,老曾帮你找到三个备选的,图片我发你手机上了,你看一眼,要是有意向的回我一句,可以约房东明天去现场再仔细看。”

“好的,谢谢乐姐,我在外面,晚点就给你回消息。”

放下电话,安斯年迅速逃离了犬舍,再看下去,难道要把所有的都统统打包带回家么?

还是等民宿改造好了,有了地方可以喂养可以任它撒欢,再来看看哪只和他有缘吧。

离了狗狗,对其他的宠物,安斯年就没那么大的感触了,纯纯就是欣赏。十块一只的蝈蝈挺可爱的,动辄上千的宠物蛇也不算吓人,毛茸茸的兔子可爱得过份了,呆呆的小乌龟挺好养活,但他真的爱不起来……

逛到下午四点钟,安斯年意犹未尽的出了花鸟市场,叫上网约车,在车上大概刷了下冯乐乐发给他的图片。

嗯,乍一眼看上去都挺不错的,至于具体的,还得到现场,看过周边环境再说了。

给冯乐乐回了消息,再闲聊了几句,不知不觉就到了小区门口。

这些目前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晚上吃什么。

回到屋里,冰箱里头,早上的馄饨皮和馅料都有得剩,只是清汤的吃过了,中午那一顿又不是很合胃口,安斯年想吃点重口的。

那就做成红油抄手好了。

菜如其名,这道蓉洲名小吃最关键的点就在红油的炼制上。

对这一点,安斯年自有小窍门。

他喜欢将黄豆炒香了,混着芝麻一起放在红油里。

冷锅下冷油,最好用菜籽油,加上一片生姜,两小瓣八角,几颗花椒,半段香葱,一起烧到冒青烟的程度,然后将调味料全部捞出。

剩下的滚油分三次淋入混合辣椒面+黄豆芝麻的碗里,边倒边搅,让油和辣椒粉末充分融合,激发出香气。

为什么要用混合辣椒面?

那是因为辣椒品种不同会有不同的辣度与色泽,喜欢辣香味更重点的可以选子弹头辣椒;喜欢辣味柔和一点的,那就加大二荆条辣椒的比例。混合后的辣椒面能够兼而得之,具体出品后什么味道,全看自己的心意。

另外辣椒面的粗细程度也有说法,细一些的被油淋过后会散发出轻微的焦香,粗一点的没那么容易过火则保留着辣椒的醇厚,以自己喜欢的口味,按照合适的比例熬制出的红油,色泽鲜亮,香味扑鼻,实在是回味无穷。

红油炼制好了,要制作味碟。

大蒜剁碎,姜剁成蓉,小葱香菜切段,少许花椒粉+味精,浇上一大勺红油,最后倒上薄盐生抽……

不是夸口,这碗蘸料可以蘸万物。

蘸尽天下,那就没有不好吃的!

光闻着味儿,安斯年的口水已经不争气的冒了出来。

安版特制红油抄手,开吃!

第二天一早,小区门口,安斯年等到了专门来接他的曾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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