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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第 2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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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烟前一天晚上就和陈律通了电话。虽然两天不足以将证据收集全,但有些事情还是可以行动的。

下午3点,林烟更新了一条微博。

【林烟v】:大家看过来,律师函批发啦~

目前我已全权委托@明镜律师事务所 处理本人的所有诉讼业务。从今日起,发起对以下人员的名誉损害诉讼,律师函已规整至在线文档,接受私下和解。

接受私下和解时间截止至后日18:00,未主动与律所联系者,视为无意愿私下和解。

另,私下和解要求为:删除所有侮辱本人的言论,包含视频与微博,并赔偿名誉损失费、精神损失费。

被告者名单在线文档链接

律师函在线文档

其实林烟之所以下午3点才将微博发出来,就是要标注出每一个人的律师函和名字能通过搜索找到,还要校对。鉴于人数有点多,整理有点费人,直到下午3点才整理完电子档。

网友们顺着林烟的艾特,就看到了律所置顶的微博。

【明镜律师事务所v】:现阶段正在处理林烟女士的事务,加上律所现有工作,其他咨询与官司业务将有顺延情况,建议选择其他律所。

当前林烟女士的业务,要和解请联系1号客服,联系方法为进入律所小程序,配一张删除不实言论前后对比图并配字XXX要求和解,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会收到回复,若被同一个id频繁骚扰会被拉黑。

其他事务,请联系2号客服,法律咨询页可以联系2号客服,由2号客服为您分配律师。

大家看到微博认证才是真的惊讶了,只见微博大喇喇写着:封氏集团御用律师。并且,点进去的网友发现集团微博与封氏集团官微是互关状态,甚至这个微博互关的对象大部分都是封氏控股的公司。

由于林烟的微博评论区还是默认关闭状态,大家都在这条微博下留言。

【挖槽挖槽,律师函终于发出来了!】

【我看了一下,第一个告的就是江正卿,他都不值得一个专门的艾特,说明真的是一视同仁啊!】

【噗哈哈哈哈哈,被告的最没有牌面的明星,说的就是江顶流了】

【现在已经不是顶流了,看那掉粉速度,很多品牌已经在解约了】

【你们说,林烟的律师函会是哑炮吗?如果是哑炮,处罚金可不少。】

林烟告的人数量很大,其中江正卿的粉丝占比很重,都达到了上万人。这么大批量的律师函,罚金估计都要上千万了。

所以,微博一出,大家都确定每一份的真实性后,都开始真正相信林烟的黑料都是编造的。因为里面的律师函,针对的博主发布的什么黑料,文档里属于该博主的那页,都附上了截图和链接,信息很齐全。

针对这件事,晚上还上了几个热搜。

#林烟批发律师函

#难怪林烟这么晚才发出来律师函

#最没牌面的明星被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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