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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了一墨淡淡的忧愁。我在想,我的那些过期朋友他们有感觉到我曾经那么的偏爱他们吗。有时候看见“她”、“她们”我都恍惚,不掺杂任何因素的情况下文学书写的字眼应该用“他”、“他们”,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甚至更早的文学作品书写都在用“他”,这根本不会跟现在的不尊重女性扯到一起。和太多的女孩子交往了,我们的友情发酵至不正常。我甚至惧怕再看见“她”。
人无法不喜欢眼前的景色略收眼底而身体在火车上移动的感觉。
在写二○二五年的时候我直接写成了二三年,不知不觉二五年都快一半了。
我已经记不起来我之前是怎么提到了偏爱,不想假设,不想延伸,不想撰写。我想克制情绪,物质在身体里因情绪泛起的波澜,莫不如说我是想保持大脑清醒。我现在走在路上注视某一点或某一个人的时候我发觉我的焦点都不会落在那物身上,我之前写过心盲的人眼睛会乱看,不能安稳的定到一点上,我现在发觉我看大树、房子、小草、花朵如无物,呜呜。好想知道在别人眼里我是什么样的大傻子样。
后来我发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使用标点符号也压抑别扭,断句也不利落。我就知道很长时间我写作不经常使用“我”这个字眼到底有多错误了。不过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淡化了社会关系,仿佛被架起来,都不会在乎社会财富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