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后。
深秋,英国牛津郡,沃尔顿庄园。
兰切斯特家的老爷喜迎八十寿辰,家族的子女们齐聚沃尔顿庄园,原本静谧宁和的庄园一下子热闹喧哗起来。
自从沈西砚拿完博士学位留校任教后,他便在老爷子的召唤下搬到庄园里住了。虽说学校也有教职工宿舍,但家里人不舍得他住得那么清苦,伦敦的宅子太远,离学校十公里的庄园便成了最佳选择。加上老爷子年纪大了,希望多见见小辈,家里其他人成天忙得脚不着地,分散在地球各处,只有沈西砚离他最近,可不得逮住机会拼命让他留下。
沈西砚童年很多时光便是在庄园里度过的,这里拥有他最快乐的童年记忆,他自然乐意在这里继续生活。老爷子年纪越大也愈发懒散,很多事情都懒得管,撒手交给了沈西砚,沈西砚不知不自觉就变成庄园的半个主人,连老爷子的八十大寿都是他和管家杰夫操办的。
今日他穿着手工裁定的晨礼服,藏蓝色的羊毛外套,内搭湖蓝色的单排扣马甲,下身是一条灰色的细纹长裤,胸口别着早晨从花园里刚采撷的紫罗兰,言笑晏晏地站在古典大厅里迎接悉数到场的亲朋好友。
沈西砚的父亲兰斯身为长子,一早就携着妻子沈曼来庄园了。不久前他们结束在开罗五年的调任,在法国南部过了悠长的假期,前几天才刚回伦敦。过去一年他们跟儿子们的见面次数屈指可数,沈曼迫不及待地想和儿子聊一聊他们的近况,可惜客人连续不断地来,他们没说一会儿话就被打断了。
兰斯拉着妻子闪到一边,从佣人的托盘里拿了两杯香槟,把其中一杯递给妻子,妻子嗔怨地看了他一眼,“你老爸过寿,怎么要我儿子去应酬?”
兰斯揽住她的肩头,在她耳鬓低语厮磨,“我倒是想去啊,可是我老爸不让啊。”
沈曼轻哼一声,“你老爸难道是想把遗产交给他?”
兰斯摸了摸鼻子,“也不是没这个可能。这小子从小就讨他喜欢,什么好处都是第一时间想到他,连我都要嫉妒我儿子了。”
沈曼抿了一口酒,心想西砚这样的孩子谁不喜欢啊,从小就不用人操心,心思单纯又善良,处处为别人着想,简直是下凡的天使。她是多么幸运才会拥有这样的孩子,“欧文呢?怎么这个点还没来?” 西砚和欧文简直是两个极端,一个乖巧听话让人如沐春风,另一个则是傲慢强势,说一不二,独断专行,父母的话左耳进右耳出。
兰斯叹了口气,“早上就问过了,说要晚点来。这孩子连老爷子都不放眼里,我也是蛮很佩服他的。”
沈曼差点噗嗤笑出来,欧文这一贯的我行我素作风也不知道是谁骨子里带的,或许是自己,毕竟她当年可是冒着即便要被父亲打断腿的风险也要去做战地记者的人。
直到佣人端上下午茶的茶歇,欧文才出现在宴会厅,和家里其他人的低调不同,他一出现就引来宾客一阵喧哗,派头和气势可谓不小,毕竟他是伦敦金融城里让人闻风丧胆的银行家,赫赫‘声名’在外,想要巴结他的人和讨厌他的人一样多。不过今天他的出现引来更多人的关注,因为他身边还带了一个人。
沈西砚眼尖,哥哥一出现就走过去欢迎他,当他看见林赛的时候瞳孔也瞬间震惊,不过震惊很快转化为狂喜,他戏谑地看着好友,林赛张了张嘴,用唇语说,等会儿聊。
他没问什么,笑眯眯地对欧文说:“爸妈和爷爷都在那里,要不要带你们过去?”
欧文点点头,牵起林赛的手朝前走去,林赛本想挣扎一下,让他别那么高调,欧文牢牢拽着他,没打算放过引荐给家人的绝好机会。林赛无奈地朝沈西砚做了个鬼脸。沈西砚拼命忍着笑意。
他们家里人对林赛都不陌生,毕竟林赛是沈西砚从小到大的好朋友,从前过暑假林赛也没少被沈西砚拉来庄园玩儿。
但是他们从未想过欧文和林赛会走在一起,按欧文一贯傲慢的性子,林赛属于那类最不入他眼的人群,当初沈西砚和林赛玩在一起,他就看不顺眼,老是觉得这穷小子肯定在打弟弟和自己家的主意,总觉得他有天要从他们家捞笔好处。没想到,栽跟头的倒是他自己。
林赛以前见到沈曼和兰斯总是嘴甜得很,阿姨长叔叔短的,现在反倒有一种丑媳妇见公婆的羞怯感,他抓了抓有点长的金色卷发,怯生生地和他们打招呼。
欧文搂着他的腰,那绝对占有的姿势和态度说明了一切,兰斯和沈曼互相对视了一眼,心照不宣,他们了解儿子,从小有主见,认定的事情说一不二,看来他们家不久就要迎来一桩喜事。
沈曼悄悄把小儿子拉到一边,“你哥哥怎么回事?偷偷就找了个对象?”
沈西砚也蒙在鼓里呢,摊摊手,“我也很意外,等会儿我去找林赛八卦下。”
“我以为你哥哥这眼高于顶的姿态,这辈子要打光棍了,没想到啊。” 沈曼笑了下,“也挺好,终于找个人可以治治他这臭脾气。”
欧文来了便成了人群的焦点,沈西砚趁机拉着林赛溜出了主殿。
日薄西山,夕阳的余晖落在庄园后边森林里的红杉和松柏上,树叶上好似有一层碎金随着微风闪闪发光。枫叶正红的透亮,漫山遍野都是迷人的色彩。两个人并肩朝森林的方向漫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