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将军下了命令,吃两天饱饭,就要好好干仗了。”
“所以说啊,咱们吃的这个,可是断头饭,都吃饱点吧,不然真打起来都扛不动枪。”
“你们知道吗,咱们吃的这个肉,是战马。”
“哎,知道,昨儿个,就在北门那块儿,五千匹战马整整杀了大半天,哎,我听着都心疼。”
“我一个哥们儿,就是骑兵,那杀的战马里,就有他的,昨儿个他和我说起这事儿,一个男子汉,硬是哭了好一会儿。”
“那他……还吃得下这肉吗?”
“不知道,吃得下吧,不吃的话,不就没吃的了吗?”
吃着,聊着,碗里的肉好像顿时变沉了,沉得嚼不动,沉得端不住,但又不能不往嘴里送。
等到所有人快要吃完,主街道上,一行人推着几个大推车,车上装满了纸张,李祝酒和薛巢一道往中心走。
到了最中央,人最多的地方,李祝酒随手拿起一打扬了扬:“大家都吃得差不多了吧,我找了些纸,大家都排队来领一下,一人一张,会写字的,自己写封家书,不会写字的,来找我,或是麻烦一下会写的,也留一封书信,我会用尽一切办法,把书信寄到你们家人手中,当然,如果我们赢了了,活着回来,那这书信就可以亲手交给家人了。”
“不管怎么样,留个念想总是好的。”
适时来了一阵风,吹得那纸张乱飞,一些士兵眼疾手快去抓,去扑,像是捕蝴蝶一般,抓住了,珍宝一样藏在怀里,捧在手里。
此时此刻,那些士兵好像影子慢慢缩小,变成了七八岁的孩童,他们也不是奔跑在长虞孤城的街道里,而是跑在田埂上,菜田里,正孩子气地抓蝴蝶,抓蜻蜓。
随着孩子们的脚步,蝴蝶蜻蜓越飞越远,慢慢不见踪影,然后孩童的身影也慢慢变大,变成了青年的模样,然后一路跑,跑出了贫瘠的茅屋,跑到了参军报名的地方,跑到了战场上,捕蝴蝶的工具变成了刀枪剑戟,捕蝶网上粘着的也不再是蜘蛛网,而是血。
这些人拎着刀枪剑戟一路跑,去追蝴蝶,追啊追,就追到了这里,身影变得更高大,更冷硬,变成了被盔甲裹挟着的,战士。
李祝酒眼睛一涩,侧过身使劲揉着眼睛。
“大人可是身子有恙?”一旁的薛巢发现不对,担忧地问。
飞快扭过头胡乱擦了把脸,李祝酒回:“没事。把这些纸都发下去吧。”
像放饭一样,所有人自发排好队,都来这里领纸张,有的人领了后就随便捡个棍子沾点墨汁开始写,不会写的,就等在周围,等到其他人写完自己的。
读书的时候百无聊赖学习的语文,死记硬背也难免写错的诗词,在这一刻好像具象化了。
这才是真正的,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李祝酒心中一片愁云,正想找个地方坐着发会儿呆,就见一个士兵踟蹰不前,手里的纸都被捏得皱皱巴巴,那士兵的眼神若有似无往自己身上瞥,他瞬间明了:“是不是不会写字?”
“是,是,大人,我想……”
“你过来,我帮你写。”
就近找个台子坐下,李祝酒拿出带来的笔墨,接过那张纸,这一瞬只觉这封信重若千斤,深吸一口气,他道:“写给谁?”
“家中老母。”
“想说些什么?”
那士兵有些不自在,挠挠头,摸摸脸,道:“大人就写,我在军中升官了,马上就涨薪,你跟我娘说,我拿了钱就给她,叫她在家里别舍不得花钱,给她说,我,”他脸上浮现出了羞赧,而后声音都小了下去:“说,我要去打场狠仗,要是能活着回去,就上隔壁小雅家里提亲。”
李祝酒一笔一划写清楚,随口闲聊:“你多大年纪了?”
“十九。”
“不错呀,都有心仪的姑娘了,我都二十几了,我娘天天念叨我不娶妻。”李祝酒笑着,心里却极难受,有种被堵住无法疏通的烦闷感。
要是没有战乱就好了。
“大人笑话我,大人长得那么好看,娶不娶也就是看对眼的事。”那士兵笑嘻嘻接过书信,看了好一阵子,仔细折起来,交还:“虽然我是看不懂,但是大人写字真好看,对了,大人,我的书信会寄到我娘手里吗?”
“我一定……”会尽量,李祝酒看着自己现代的握笔姿势,又看看纸上不那么正式的字体,笑着摇摇头。
那一日,光是家书就收了好几车,若是放在地上,都能堆成山了。
那不仅是书信,更是即将慷慨赴死的战士留给自己的最后一丝挂念。
最后的时间过得飞快,一眨眼,已是大战前夜。
李祝酒翻来覆去睡不着,穿好衣服,乘着夜风,拎一壶酒,爬上城楼远眺,远处是连绵的山,零星的火光,头顶是高悬的明月。
随便往城墙一坐,他揭开手中酒坛的盖子,猛地灌了一口,很神奇,今天喝古人的酒,居然感觉没那么像现代酒酿了,没喝几口竟然有些头晕晕的了,神奇。
半坛下肚,脸已经有些热,思绪也不那么清明,忽然,身后一声轻笑。
“一个人喝酒赏月不带我,不道德。”